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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做好应灾准备战 | 灾害信息员工作须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2-27 | 点击量:689

“十三五”实施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狠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我国已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2018年应急部“三定方案”(厅字〔2018〕60号)发布,“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应急管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明确指出灾害信息员的重要工作职能: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拥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四五”期间的重心任务仍然是努力实现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各方面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强化救援救灾以及灾害信息员报灾救灾能力防灾意识。

方案发出关注自然灾害工作的强烈信号,在面对各类自然灾害(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要整合分散在原民政、水利、国土等各部门的灾情统计职能,建立了统一的灾情统计报送渠道。进一步理顺了应急办和民政、水利、国土、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发布关系,建立了统一的灾情权威发布口径。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规范灾情统计报送

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

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接到应急管理部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各级灾害信息员要规范信息报送渠道,除紧急情况外,应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

二、规范灾情台账管理

灾情台账是实施灾后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

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

三、规范灾情核查核定

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省、市、县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可能达到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灾情会商核定,并逐级建立同本级涉灾部门的会商核定机制,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永邦总结

防灾救灾不是口号,付诸行动才最重要。永邦科技成立至今,按照各地需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发出应急管理相关培训课程,已协助我省各地政府职能机构成功举办了几十场有针对性与实用性的培训会。接下来,公司将持续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应急管理系列培训,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助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与应急意识,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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